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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卫健委调研巫山卫生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2022-4-21 7:55  点击:795  评论:0

    市卫健委调研巫山卫生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2022年4月20日,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昆、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何中臣一行赴我县调研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实地调研了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详细了解我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人才队伍、规范化建设等情况。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我县卫生健康工作情况汇报,对巫山县疫情防控、智慧卫监项目建设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调研组强调,一
  • 关于非法行医违法所得的问题探讨
     2022-4-14 12:44  点击:2592  评论:0

    关于非法行医违法所得的问题探讨

    问:没有违法所得,是按0元计算,还是按1万元计算? 答:按1万元的基数计算。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释义》(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P121)“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即对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包括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2021年成渝卫生健康执法讲坛会议资料》(2021
  • 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开展输液业务将受查处
     2022-4-14 11:29  点击:728  评论:0

    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开展输液业务将受查处

    【学法普法】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开展输液业务将受查处 违法情形: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包括诊所、村卫生室)未经批准开展输液业务 义务(违反)条款:《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版)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开展输液业务,应当经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 责任(处罚
  • 文稿小标题“五要”
     2022-4-12 7:50  点击:704  评论:0

    文稿小标题“五要”

    ★要对表对标 ★要加压加油 ★要扎实务实 ★要精雕精刻 ★要自警自律阅读全文>>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2-4-12 7:49  点击:776  评论:0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2〕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指导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我委组织制定了《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已设立临床营养科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本机构临床营养诊疗能力。鼓励尚未设立临床营养科的医疗机构,根据《指南》要求,逐步建立规范化的
  • 【学法普法】不正当手段招揽病人将受严惩
     2022-4-11 13:03  点击:657  评论:0

    【学法普法】不正当手段招揽病人将受严惩

    【学法普法】违法情形: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招揽患者就医 后果:一案双查! 义务(违反)条款:《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六条第(二)项“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招揽患者就医” 责任(处罚)条款:《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 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医务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
    标签: 学法普法
  • 【学法普法】出具虚假复学复课证明将受严惩
     2022-4-8 7:58  点击:823  评论:0

    【学法普法】出具虚假复学复课证明将受严惩

    【学法普法】违法情形:为患有手足口病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出具虚假诊断证明、复学复课证明等医学文书,或者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 后果:一案双处!较原《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均加重了处罚! 对机构:依据修改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
    标签: 学法普法
  • 巫山县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强化案例评查  提升执法能力
     2022-4-2 8:13  点击:1069  评论:0

    巫山县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强化案例评查 提升执法能力

    近日,巫山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2021年度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评查工作,并召开案例评查学习交流会,持续提高卫生健康监督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卷制作。 “取证照片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完整”…… 会上,参评专家和执法人员坚持在学中评、在评中学,以《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查标准》为依据,围绕案例的新颖性、复杂性、案卷文书质量、法律适用等49
  • 县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开展春节前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2022-1-21 7:51  点击:687  评论:0

    县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开展春节前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临近春节,为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自1月10日起,县卫生健康执法支队组建三个督导组,对全县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执法专项督导检查。 各督导组深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酒店、商超等场所,采取重点督导、现场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医疗机构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进出酒店、商超等公共场所人员测温、扫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落实情
  • 劳动者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时间规定
     2021-9-15 12:41  点击:2030  评论:0

    劳动者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时间规定

    2012年出台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49号令)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同时,按2014年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4.6.
    标签: 职业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