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假
邮件字号: 渝民政信箱[2017]549
发布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
来信内容:
重庆2017婚假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想咨询重庆2017年最新婚假规定,我自己在网上查阅相关资料了解,重庆最新的婚假为15天,但是工作单位提出公司的规定婚假为7天,我想请教一下领导,重庆市最新的婚假政策,到底婚假是15天还是7天,感谢领导百忙之间抽空解疑。
办理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
办理结果: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答复如下:
关于婚假问题:
2016年4月1日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婚假原则上应在职工本人结婚时享受,如遇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时间休婚假的,经单位领导同意,在办理结婚登记之日后十二个月内休完。
按照规定所休的婚假,原则上应当连续使用(单位同意的除外),假期中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此复。
发布时间:
2017-03-24 09:21:23
http://www.cq.gov.cn/publicmail/citizen/ViewReleaseMail.aspx?intReleaseID=85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