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美容的七个批复文件

时间:2021-5-6 9:13  作者:也木  来源:本站原创  查看:1587  评论:0

一、超声刀属于医疗美容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超声刀美容属于医疗美容行为的批复 

 国卫医函[2016]354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你委《关于请求明确“超声刀”美容属性问题的函》(豫卫医函[2016]63号)收悉。经征求中华医学会意见,现批复如下: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超声刀”美容属于医疗美容行为。 

此复。           

  2016121


                                                      


二、纹身不属于医疗美容

卫生部关于纹身不纳入医疗美容项目管理的批复

卫医政函[2009]293号
广东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纹身活动是否属于医学美容的请示》(粤卫[2009]66号)收悉。经研究,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医疗美容项目(试行)》,纹身不纳入医疗美容项目管理。
此复。
2009年7月2日
 

三、强脉冲光脱毛类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强脉冲光脱毛类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药监办〔201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强脉冲光脱毛类产品的管理属性及管理类别进行了界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涉及的强脉冲光脱毛类产品,通常由光源、控制装置、闪光窗口、闪光发射按钮、指示灯/屏、电源适配器等组成,通过产生强脉冲光照射皮肤,使毛囊及周围组织因温度升高而发生结构改变,从而抑制毛发生长或使毛发萎缩脱落。该类产品为便携手持式设备,可由个人按照说明书自行使用。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强脉冲光脱毛类产品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为09—03—04
       二、强脉冲光脱毛类产品相关企业应当切实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上市产品的安全有效。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申请注册。2023年1月1日起,强脉冲光脱毛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四、Cool-Beam冷光美肤仪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Cool-Beam冷光美肤仪产品分类界定的批复

国食药监械[2006]129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Cool-Beam冷光美肤仪”等产品分类界定的请求》(食药监械注[2006]00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冷光美肤仪产品的预期用途具有除痤疮作用,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关医疗器械的定义,且我局已将痤疮治疗笔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该产品应作为II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五、美容中医科开展整形美容手术属于超范围执业

卫生部关于美容中医科开展整形美容手术是否认定超范围执业的批复 

卫医发200641 

江苏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美容中医科开展整形美容手术是否认定超范围执业的请示》(苏卫医〔200590号)收悉。经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答复如下: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和《医疗美容项目(试行)》,诊疗科目仅登记为美容中医科的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整形美容手术,应认定为超范围执业。

此复。 

 00六年二月六日


六、超级别开展医疗美容项目视为超范围执业

《卫生部关于武汉中墺医疗美容门诊部执业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医政函[2010]422号)

湖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武汉中墺医疗美容门诊部王贝医疗事件有关问题的请示》(鄂卫生文〔2010〕30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等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其类别开展相应级别的医疗美容项目,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超范围执业,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此复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七、双侧咬肌部分切除术属于医疗美容外科四级项目

卫生部关于明确双侧咬肌部分切除术美容外科项目级别的批复

卫医政函〔201120
京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美容外科项目分级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卫医字〔20102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220号)中美容外科项目分级原则,双侧咬肌部分切除术属于医疗美容外科四级项目,按照相应规定进行管理。
此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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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知否卫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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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木 《青年诗人》函授班学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作品散见《诗选刊》《四川诗人》《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煤炭报》等报刊。曾创办民刊《诗行走》。CQyemu@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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