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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未成年人文身,父母同意也不行!
6月10日,民政部儿童福利司答复了网民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一些疑问,明确表示即使父母同意许可,文身店也依然不能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父母自己经营的文身店,也不能给自己孩子文身。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6月10日答复: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文身已明显超出未成年人的理解和理性判断范围,应予以特殊保护、优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即使父母同意许可也依然不能提供文身服务。父母自己经营的文身店也不能给自己孩子文身。对文身服务提供者追究责任,要依据不同个案,根据有关办法及程序办理。
近期,关于未成年人文身的事情,引发大家关注,对于未成年人文身以及文身行业,该如何管理呢?
文
身
针可能传播艾滋
2020年5月,未满17周岁的小克(化名)因涉嫌聚众斗殴被逮捕。提审中,小克手臂和胸前大面积的黑白无常文身引起检察官注意。该案涉及的其他十几名未成年人身上,均有不同程度的文身……
检察院梳理近3年办理的未成年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后发现,约有100多名涉案未成年人身上都有“一生戮战”“黑白无常”等文身图案,这些情况让人震惊:文身不仅对未成年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对他们的前途也有不良影响。
现代文身其实就是通过机器,以高频针将有墨的针头刺入皮肤,留下图案、颜色。皮肤是人体的天然屏障,会排斥染料异物,引发过敏性反应。如果消毒不到位,还会导致伤口感染。
文身师没有经过专门的医疗培训,操作不规范,皮肤受感染的风险更高。更值得注意的是,文身对卫生条件要求高。文身针作用于皮肤,可能成为传播艾滋病、肝炎等疾病的媒介……
文
身
是否属于医美?
上面提到的案例中,检察院经调查发现,辖区文身馆混乱无序和行业失管问题严重。不少文身馆没有任何证照,购买的颜料、器械、用品用具等来源不明;消毒意识不强,极易造成文身创面感染及传染病传播风险……
检察院认为,县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清洗文身、文身经营主体的主管部门,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该县文身馆长期无证无照经营,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那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否有权利对文身店进行监管呢?“文身”是否属于医疗美容?“文身”是否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文身”不纳入医疗美容项目管理。
综合现有规定,结合此次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立法思路,再一次明确:国家尚没有把“文身”纳入医疗美容项目,专业文身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均有开展,实施‘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治理原则。”
《卫生部关于文身不纳入医疗美容项目管理的批复》(卫医政函〔2009〕293号)明确指出:“文身不纳入医疗美容项目管理。”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第六条 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控。
卫生健康部门不得审批同意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项目。加大指导监管力度,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不向未成年人开展文身服务,并对有意愿“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提供规范医疗美容服务。
“文身”是否属于生活美容?是否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争议较大,由于行政许可应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不能无法定依据扩大卫生行政许可范围,因此对于“文身”场所是否办理《卫生许可证》需慎重对待。
通
知
全 文
为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经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达成一致,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举措。
标签: 医疗美容
也木 《青年诗人》函授班学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作品散见《诗选刊》《四川诗人》《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煤炭报》等报刊。曾创办民刊《诗行走》。CQyemu@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