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客个人网站 三峡客个人网站
问:诊所医师可否申请多点执业?
答:2009年9月11日《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86号)发布后,卫生部医政司相关负责人当时对媒体有个解读:“特别需要强调的是,门诊部和诊所的医师暂不允许以医疗合作名义进行多点执业。”但随着多点执业的不断试点推行,2019年4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医保局《关于印发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9号)提出:”(六)鼓励医师举办诊所。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兼职开办诊所的医师要按照多点执业有关要求,与主要执业医疗机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其在主要执业医疗机构的工作时间、任务量、服务质量和薪酬绩效分配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兼职开办诊所的医师能够完成主要执业医疗机构的工作。“换言之,法无禁止即可为。
也木 《青年诗人》函授班学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作品散见《诗选刊》《四川诗人》《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煤炭报》等报刊。曾创办民刊《诗行走》。CQyemu@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