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拒绝陈述不影响违法行为的认定

时间:2023-2-28 15:33  作者:也木  来源:本站原创  查看:404  评论: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订)

第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订)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江苏省民政厅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3年2月2日)第二十四条 被调查人员拒绝、逃避或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调查取证的,可以商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基层组织协助调查,也可以提请公安机关等相关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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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木 《青年诗人》函授班学员,中国诗歌学会会员,作品散见《诗选刊》《四川诗人》《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煤炭报》等报刊。曾创办民刊《诗行走》。CQyemu@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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