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
     2023-3-21 14:09  点击:398  评论:0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

    为进一步规范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日发布《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广告绝对化用语监管执法提供指引。 广告绝对化用语,通常是指《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包括“国家级”“最高级”“最佳”以及与其含义相同或者近似的其他用语。《指南》结合广告监管执法实践,围绕广告
  • 门诊患者可持医院处方到药店买药,医师不得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2023-3-21 7:39  点击:370  评论:0

    门诊患者可持医院处方到药店买药,医师不得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答:可以。 门诊患者可持医院处方到药店买药,医师不得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但是,如果医师存在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的行为,将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第46条第(六)项的规定,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处方权,同时,依据《医师法》第
    标签: 处方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2023-3-17 8:35  点击:372  评论:0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条规定通过一个“等”字进行了不完全列举,即当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 关于未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法律适用
     2023-3-16 15:21  点击:424  评论:0

    关于未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法律适用

    用人单位未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违法行为,同时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20条第(四)项和第36条第一款、第二款,分别对应罚则是第70条第(二)项和第71条第(四)项,如何选择适用? 第36条更侧重于没有为劳动者建立个人监护档案,强调的是“一人一档”,如果完全没有“一人一档”,选择适用该条没问题。第20条就更宏观一点,指的是不仅要建立还要健全,建立有“一人一档”,侧重点在并不健全,
    标签: 职业健康
  • 立案前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
     2023-3-9 12:47  点击:461  评论:0

    立案前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

        问:在行政案件中,立案时间能否在询问笔录之后?即,案件受理后、立案前,可否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     答:可以。因为通过询问调查才能知道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决定是否立案。视具体情况而定,没有要求证据全部在立案后。一般情形下,如果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危害后果,有来源可靠的事实依据,依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立案。
  • 患者非正常死亡医师未按规定报告,罚!
     2023-3-9 8:02  点击:443  评论:0

    患者非正常死亡医师未按规定报告,罚!

    2022年,接群众投诉:某医院急诊科120出车医生,现场抢救时发现患者脖子上有勒痕但未及时报警,涉事医生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报告的嫌疑。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调取120派车单、死者安某院前急救病历,并对涉事医生王某进行询问。 经调查,2022年8月23日某医院接市120指挥中心派车单,要求前往某小区执行急救任务,派车单显示呼救原因为自缢。医师王某到达现场为安某进行检查抢救,发现已无生命体征,查体发现
  • 【学法普法】医疗机构未经备案擅自开展义诊活动,罚!
     2023-3-7 14:04  点击:567  评论:0

    【学法普法】医疗机构未经备案擅自开展义诊活动,罚!

    违法情形:医疗机构未经备案擅自开展义诊活动   违反(义务)条款:《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7条的规定。   处罚(责任)条款:《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64条的规定。   相关链接 1.《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nbs
  • 【学法普法】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招揽患者就医的,一案双查!
     2023-3-7 13:20  点击:534  评论:0

    【学法普法】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招揽患者就医的,一案双查!

              违法情形: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招揽患者就医  后果:一案双查!   一、对机构 违反(义务)条款:《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责任)条款:《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 第六十
    标签: 学法普法
  • 【学法普法】出具虚假诊断证明、复学复课证明,一案双查!
     2023-3-7 13:04  点击:476  评论:0

    【学法普法】出具虚假诊断证明、复学复课证明,一案双查!

    违法情形:出具虚假诊断证明、复学复课证明等医学文书,或者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 后果:对医疗机构及医师一案双查! 一、对机构 违反(义务)条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8条的规定。 处罚(责任)条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1条的规定。   二、对医师
    标签: 学法普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3-3-6 8:59  点击:439  评论: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2]21号 颁布日期:20020724 实施日期:20021001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一、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期限 二、提供证据的要求 三、调取和保全证据 四、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 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六、附则   经2002年6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0月1